产业资金变股金 贫困农民当股东
产业资金变股金贫困农民当股东——六户镇和宝村资产收益促脱贫典型事例推荐单位:六户镇人民政府一、背景与存在问题和宝村是一般贫困村,位于突泉县六户镇西南,距镇政府22公里处,总面积24平方公里,辖3个自然屯,户籍人口419户、1387人,常住人口277户、693人。耕地总面积6857亩,其中,90%为山坡地,人均耕地面积4.98亩。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85户、169人,地理位置偏远,村集体经济薄弱,人均耕地数量少、产量低等因素是导致和宝村贫困的主要原因,也是一直制约着和宝村的发展的主要因素。可以说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前,脱贫没路子、发展缺资金就是和宝村最真实的写照。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为了推动脱贫攻坚有效开展,和宝村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的重要论断为指导,按照突泉县委县政府“牧业再造突泉”的产业发展方略,在六户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及镇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因地制宜地选择了利用产业贷款资金培育大牲畜养殖产业作为推动和宝村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但在谋划大牲畜养殖产业发展过程中,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发现因和宝村贫困户老弱病残人口较多,自我发展能力较差,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也较弱,可以预见到,贫困户利用扶贫资金购买大牲畜后,养殖收益见效将十分缓慢,扶贫资金利用低、脱贫成效不显著的问题将逐步显现。二、基本模式和创新做法老弱病残是贫困人口中的特殊人群,从前依托民政部门进行保障,只能靠不断发放资金维持基本生活,现在想要彻底“拔穷根”,就不能光靠政府兜底,只有让这部分人真正享受产业发展红利,才能如期完成决胜脱贫攻坚的历史性任务。经过商议,和宝村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发现,虽然劳动力不足导致贫困人口失去内生动力,但是贫困人口所享受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活力却远未开发。最终,依托现行扶贫政策,在和宝村建立了贫困户资产收益机制作为大牲畜养殖产业的补充机制,机制采取“公司+农户”模式,引导贫困户和当地生产效益较好、群众口碑优良且有意愿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企业合作,通过整合贫困户产业资金,以资本入股的方式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2017年22户33人投入绿丰泉企业282140元,2018年16户19人投入绿兴企业177000元,每人每年可获得入股资金的10%的资金作为分红收入。贫困户以扶贫资金入股企业,在提高了产业贷款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更快地促进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同时,也让一些经营良好的本地企业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支持。三、成效与作用一方面资产收益机制作为大牲畜养殖产业发展的补充,能够有效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成效已初步显现,截至2018年,和宝村正常脱贫82户160人,剩余2户6人,贫困发生率为0.04%,和宝村提前完成脱贫任务,实现整村出列,另一方面,通过集中部分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资金,使得原本就业经营良好的企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的资金支持,企业竞争力增强、扩大再生产规模后,也进一步带动了周边村落,增加了就业务工机会。四、经验与启示一是资产收益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机制的重大创新,其创新了扶贫资金的供给和使用机制,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密切了当地群众与企业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增加贫困户收入的同时,也有利于支持发展壮大地区经济发展;二是在选择产业发展模式时,应根据贫困户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劳动力较为充足具备自我发展条件的,通过产业扶贫资金为其选择合适的养殖项目;不具备自我发展条件的,应采取资产收益或其他方式,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三是选择当地发展效益较好,群众口碑优良的企业进行资产收益,有利于减少贫困户对产业贷款资金入股风险不可控的担忧,有利于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加强帮扶资金监管,防止资产流失。扶贫资金用于投资产业发展,最重要的是风险可控。政府应负责对企业的资产状况、生产效益等情况进行考察,确保企业出现风险后能够做资产抵押,将产业资金入股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