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于德春
于德春,男,蒙古族,1981年3月出生,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入党中国共产党,现任库伦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任职以来,工作兢兢业业,配合镇党委政府高效完成了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做好党委政府战略部署的执行官。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执行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安排部署。一是深入嘎查村,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并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常年奔波在乡村一线,走遍了全镇55个行政村。他是敢干实干的“扶贫先锋”,创新推行“强化产业支撑”、“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渠道”等系列举措,形成“种养为主、多业并举”的富民产业体系等成果,在他的倡议下,库伦镇在全旗率先成立了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搭建了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实现全镇55个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二是强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指导各村完成了村级档案、一户一档、明白卡、收支台帐、帮扶手册等档案资料。多次召集各村书记、主任、文书开展专项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培养出档案系统专职能手4人。做好了党委政府战略部署的协调官。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有效协调各级部门、干部及社会力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一是主动与帮扶单位、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农技员等“五个一”帮扶力量沟通衔接,为领导到村调研指导及第一书记、农技员到村到户工作搭建桥梁,拟定了结对帮扶关系,为切实有效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打下了基础;二是能够有效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做好了上传下达,确保上级政令畅通,下级执行到位,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保障。在脱贫攻坚岗位上尽职尽责,敢于突破创新,执行力、协调能力得到全面展现。他是有求必应的“贴心公仆”,始终带着一颗赤诚之心,例如经常帮助贫困户申请金融扶贫贷款、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教育扶贫资金、亲自深入农户家实时解决种养殖过程中实际问题等,为贫困群众做了一大批好事实事。曾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扶贫工作者”荣誉称号等奖项。在打赢胜脱贫攻坚过程中,他和领导班子成员一道书写了库伦镇脱贫攻坚故事,但解决相对贫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仍任重而道远。他将发扬“脱贫攻坚”精神,永不懈怠,用青春和热血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