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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民族事务委员会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2021-09-24 00:00:00 乡村振兴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和县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6年7次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助推少数民族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繁荣发展,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坚决打赢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战。一、强化责任落实,夯实脱贫攻坚基础一是作为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单位,民委把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列为重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作战工作队,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6年7次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等,并以民族工作为切入点,从深入查找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差距不足、明确工作努力方向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研讨,不断提高做好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与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结对子、认亲戚,开展帮扶活动,解决群众切身困难问题。对全县各地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开展调研摸底工作,摸清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底数和致贫原因。定期不定期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调研“两不愁三保障”情况、产业增收情况、公共基础设施情况以及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成效。四是针对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内蒙古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推动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二、依托法治化建设,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一是以法治化建设为统领,凝心聚力抓好民族团结和脱贫攻坚,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法治化进程,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介,加大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我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力促脱贫攻坚再创佳绩,真正通过民族团结促脱贫,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在摆脱贫困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治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大好局面,不断增进“五个认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民族突发事件和涉民族类网络舆情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不断完善帮扶机制和防返贫保障机制,抓好边缘户帮扶工作,同时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效,提高脱贫质量。三、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创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的实施方案,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进网络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二是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抓手,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挖掘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宣传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驻村工作队民族团结典型事迹等,全面展示我县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特色亮点;举办宣传民族团结、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主题活动,大力宣传民委系统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和显著成效。三是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为载体,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培育和创建为契机,充分利用重要节庆节点,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各族群众的关心关怀,用足用好脱贫攻坚生动教材,讲好扶贫脱贫故事,在全社会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传播正能量,不断鼓舞决胜全面小康的战斗士气。四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走访慰问各族贫困群众,结合扶贫工作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重点宣讲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扶贫惠民政策等,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在各族群众心中。四、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对全县各地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进行细致的摸底工作,对全县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收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根据当地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和实际需要筛选、整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紧紧围绕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调查研究,认真编制我县少数民族“十三五”和“十四五”规划,积极谋划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和项目争取工作。二是积极探索适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路子,用实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培植产业发展,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自我“造血”功能。2013年以来共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40万元,重点向民族团结乡、店子镇、鄂尔栋镇等少数民族乡镇倾斜,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地区道路建设、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农牧业民族特色产业项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等,重点围绕肉牛、肉羊、特色养殖、蔬菜种植等产业,在增长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等方面实现突破,进一步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提升了内生发展动力,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通过不懈努力,全县建档立卡的少数民族贫困户412户724人已全部实现脱贫。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做好扶贫项目督查工作,积极深入乡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情况,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指导,不断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和质量跟踪督促,规范项目报账程序及档案资料,保障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效益。四是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扎实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通过实施民族团结乡十四苏木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改善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居环境、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可持续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建成了以民族团结乡十四苏木村为代表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五、围绕定点扶贫工作,强化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坚持把干部驻村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派驻3名同志到牙代营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帮助村两委出谋划策,制定实施驻村点脱贫攻坚工作计划,选好脱贫路径,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等工作,推动医疗卫生、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残疾人服务等公共资源向少数民族聚居村倾斜。二是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农村活动和智志双扶活动,对驻村点群众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帮扶贫困户家中开展政策宣传和慰问,引导各族群众树牢民族团结观念和脱贫致富意识,不断凝聚脱贫攻坚精神力量;持续深化干部结对帮扶机制,研究制定帮扶措施,帮助驻村点贫困户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实现全面脱贫,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是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优势,用足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帮扶村牙代营实施“旱地改水地”工程和带动贫困户养殖项目,补齐少数民族聚居村产业发展的短板,增强发展动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建立健全督查制度,主要领导每周深入驻村点指导和检查脱贫攻坚工作,为驻村工作人员做好后勤保障,把各项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六、扶志扶智相结合,力促脱贫攻坚工作一是保护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民族文化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等工作,紧密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文化产业、旅游资源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以开展挖掘保护和大力弘扬传承蒙古族传统文化为主线,鼓励发展祭敖包等民族文化活动。通过在社区实施民族文化展示、民族团结宣传,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推广民族特色餐饮、民族手工艺品,拓展少数民族古籍收集整理等工作,不断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二是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经营和生活情况,加大对少数民族劳动力、建档立卡户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协助少数民族群众做好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经营、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有效帮助,不断健全民族工作服务管理网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助推他们早日摆脱贫困、实现勤劳致富,鼓励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深入交往交流交融。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宣传、教育等部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解读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条件,使少数民族群众实现了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指导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建设单位: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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