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近年来,兴和县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下足绣花功夫,动员全县力量坚决打赢这场战役。特别是自易地搬迁工作实施以来,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原则,对生活在条件恶劣、无发展空间的贫困村群众实施搬迁,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全面盘活各类资源资产资金,积极探索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努力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可就业、能致富”的目标。走出了独具特色的脱贫攻坚“兴和路径”。一、基本情况“十三五”时期,兴和县易地扶贫搬迁1769户382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37户1746人,同步搬迁1032户2082人。建设集中安置点36个,集中安置搬迁户1530户3300人,其中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645户1512人,同步搬迁户885户1788人;分散安置搬迁户239户52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2户234人,同步搬迁户147户29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部脱贫。(一)分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情况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情况。完成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382户930人,同步搬迁585户1198人,共建立移民安置点(村)21个,房屋891套(建档立卡349套,同步搬迁542套),其中集中安置建档立卡户349户838人,同步搬迁542户1115人;分散安置建档立卡33户92人,同步搬迁43户83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情况。完成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251户583人,同步搬迁340户677人,共建立移民安置点(村)13个,房屋509套(建档立卡233套,同步搬迁276套),其中集中安置建档立卡户233户532人,同步搬迁276户538人;分散安置建档立卡18户51人,同步搬迁64户139人。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情况。完成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88户191人,同步搬迁71户141人,共建立移民安置点(村)7个,房屋130套(建档立卡63套,同步搬迁67套),其中集中安置建档立卡户63户142人,同步搬迁67户135人;分散安置建档立卡25户49人,同步搬迁4户6人。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情况。完成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42人,同步搬迁36户66人,全部为分散安置。(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4890.2万元。分年度为2016年累计到位资金63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44万元,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资金1009.25万元,地方政府债906.75万元,专项建设基金465万元,银行政策性贷款3255万元。2017年累计到位资金394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66.4万元,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资金581.175万元,地方政府债568.425万元,专项建设基金291.5万元,银行政策性贷款2040.5万元。2018年累计到位资金2087.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2.8万元,地方政府债854.725,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资金808.975万元,专项建设基金95.5万元,后续产业帮扶资金175.13万元;2019年累计到位资金1093.0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3.6万元,地方政府债187.95万元,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资金75.45万元,专项建设基金21万元,后续产业帮扶资金775.07万元。2020年累计到位补短板项目专项资金1382万元。二、主要经验做法近年来,兴和县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市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至上、为民服务的理念,围绕“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总体要求,以“挪穷窝换穷业”为导向,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建设、产业开发及劳动力转移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迁”(搬迁、管理)“业”(产业就业)同谋,统筹规划,有效地解决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难题。(一)坚持“迁”“业”同谋,统筹规划布局一是扎实做好“迁出”的谋划。积极推行政府统规统建模式。坚持“规划先行、群众公认”原则,聘请专业部门对易地搬迁安置点进行选址、规划,始终把搬迁群众的利益和长远发展问题放在首位,拿出最好的存量土地、选择最好的地段作为易地搬迁安置点用地,保证了易地搬迁安置群众搬迁最大化、安置长期化;同时,按照“自愿申报、民主评议”等方式精准识别和选定搬迁对象。紧紧围绕“一方山水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对象,优先搬迁居住在山上、深沟、地质灾害频发区等地域的贫困对象。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执行“村评议、乡审查、县抽查”制度,采取就近、分散、集中等多种安置方式和任务细化、责任到人的推进模式,加快扶贫搬迁步伐,帮助贫困群众“挪穷窝”。二是统筹做好“迁入”管理。为解决搬迁群众户口在原地,人口在迁入区人户分离带来的管理难题,全县探索推行以迁入区管理为主、原迁出区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模式,对土地林地确权和承包流转、各类补贴、村集体经济收益等权益继续由迁出地区所在村管理,对其他常态化管理工作由迁入区负责,既保障了搬迁群众的原有权益不受影响,又全面纳入了迁入区管理。为了帮助群众全面融入新迁入区生活,在安置点建成了文化活动室、草原书屋等公共服务设施,组织开展党情党恩、社会法制、社会美德等教育活动,并且开展志愿者服务、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以及文明卫生家庭评比等活动,丰富搬迁群众文化生活,让他们有机融入。结合完善各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推行了便民服务全程代办和网格员制度,开展了教育、民政、就业、法律咨询等一站式便民服务,使让搬迁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切实抓好“就业”的布局。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是易地搬迁成功的关键更是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致富的重要保障。兴和县坚持将产业发展、搬迁就业问题与安置点布局规划、建设方式等工作同步谋划,充分考虑易地搬迁后的生产生活问题。在安置点积极推行了“母羊银行”的养殖业发展模式,带动了群众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引进了雄丰农牧业合作社、贺氏粮油股份公司等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搬迁户”方式,与搬迁贫困户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通过龙头企业订单保价收购,解决了群众出售难和抵御市场风险的问题。(二)坚持“建”“管”并举,消除后顾之忧一是完善配套设施。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理念,做到了入住即能享受完善、便捷、舒适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努力把安置点建设成为“新型社区”。以水、电、路、讯、房等为重点,持续加大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所有分散安置区域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所有建制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50户以上的自然村村内道路全面硬化;所有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室,并实现了广播电视户户通、通讯和4G网络全覆盖;同时加大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力度,使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更加方便,2020年共计投资1382万元,实施了涉及31个集中安置点的补短板项目,受益搬迁群众1375户2969人。二是出台优惠政策。着眼于解除农户搬迁后社会保障后顾之忧,对集中安置点引进社区化管理,完善迁入地教育、养老、医疗卫生、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对于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中,符合五保、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瞄准搬迁对象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免费提供技能、创业等菜单式精准培训,确保搬迁农户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大力支持搬迁移民就地自主创业,确保其收入稳定。三是补齐项目短板。(三)坚持“志”“智”双扶,增强内生动力兴和县始终坚持“扶贫先扶志、脱贫智为基”的工作思路,在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和保障政策基础上,着重对搬迁贫困户在“志”“智”双扶问题上加强引导和支持,先后开展了“人盯户”跟踪服务和“五讲五送”(讲信心、讲政策、讲服务、讲收入、讲变化,送信心、送政策、送服务、送技能、送岗位)等系列活动,帮助移民搬迁户树立战胜贫困的志向和勇气,引导他们积极主动融入新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良好的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和条件,努力学习本领,增长才干,艰苦创业,不断增强自我脱贫的能力和动力。通过开展“志”“智”双扶,确保每户均有稳定的收入,发展信心十足,脱贫攻坚热情高涨。三、取得的工作成效一是助推了脱贫攻坚进程。“十三五”期间,全县搬迁安置人口1769户3828人,其中贫困人口737户1746人,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19年全县脱贫摘帽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使搬迁群众换新村,去穷根。按照中央、自治区“保障基本”的原则,严格执行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明确安置的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搬迁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交通、饮水安全等实际问题得到根本性改变,增强了发展动力和发展后劲。三是有效提高群众生活服务水平。群众在搬迁后,各项生活服务的短板也得到补齐,就近设立的村民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卫生室一站式的村民代办服务等,在丰富群众生活的同时,也让群众享受到了便捷高效的服务。